根据学院的规定,对于重复率在20%以内(不含20%)的论文,允许修改并调整到5-6%左右后,参加本学期的答辩;对于重复率超过20%(含20%)以上的,一律按延期答辩处理!望周知。 论文的检测结果将同时发送指导教师一份。对论文如何修改和调整,请务必及时询问指导教师的意见。
注意:一定要把所有标红部分文字的出处加上索引,并及时把修改情况汇报给指导教师!文章中如有部分已标注索引的也被标红,请自己确认索引无误的情况下不必修改。(自己所发文章不计其内,可以不标注。)
标准说明:超过35字未标注索引的,为学术不规范;超过100字未标注索引的,为抄袭。
为自己的辛勤攻读和前途而负责,为自己的指导教师而负责,为培养自己的母校而负责!